Infantry
發表於 2005-8-19 07:54:31
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獬豸這種神獸,是我國憲兵專用的嗎?什麼時候開始的?記得以前服役時,從沒看到憲兵有配帶獬豸徽。
西方國家喜歡用動物來當某個領域的徽記,最常用的就是老鷹,不然就是獅子,看久了都覺得無聊。
我國憲兵的這個獬豸徽,簡直是獨領風騷,又有東方特色。是哪個博學之士想到的?頒個青天白日勳章給他。
大盤帽
發表於 2005-8-19 08:34:17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林技佐 at 2005-8-19 06:48 AM:
上班快遲到了>_<
趕快PO一下昨天改版的成果:shy:
這次的改版太完美啦!!..:gud:..小林顧問辛苦啦!!..:ad:
大盤帽
發表於 2005-8-19 08:54:22
Originally posted by Infantry at 2005-8-19 07:54 AM:
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獬豸這種神獸,是我國憲兵專用的嗎?什麼時候開始的?記得以前服役時,從沒看到憲兵有配帶獬豸徽。
西方國家喜歡用動物來當某個領域的徽記,最 ...
資料來源:憲兵司令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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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獬豸」之由來代表意義及圖騰臂章佩帶規定
獬豸由來﹕
依據「異物誌」記載:「東北荒中有獸,名獬豸;一角、性忠,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聞人爭咋不正者。」古代執法者,所戴之禮帽就叫「獬豸冠」,「後漢書」中亦有記載:「法冠,一曰柱後,或謂之獬豸冠。獬豸,神獸,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秦滅楚,以賜執法近臣御史服之」。
代表意義:
憲兵是執法兵種,須明善惡、識忠奸、摘奸發伏。民國三十五年∼四十六年間憲兵所戴的勤務臂章上所繡的就是「獬豸」圖形,用以表示憲兵公正廉明、忠勤職守之意。
獬豸團體臂章佩帶規定:
依據:
一、國防部八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八七)易日六七二一號令規定:「團體臂章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恢復佩帶」。
二、司令部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八八)統定字一一八七0號令規 定:「令頒本部團體臂章佩帶規定」本規定自八十八年九月十六 日起實施。
三、司令部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八八)統定字一四二00號令修頒:「團體臂章佩帶規定」本規定自八十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
佩帶對象:
除將級軍官配合國防部暫緩實施外,餘上校(含)以下官、士、兵均 全員佩帶。
佩帶位置: 於軍服右肩下三公分處。
Infantry
發表於 2005-8-19 15:34:57
謝謝大盤帽。:ad:
關於T shirt我又想到一點意見,給大家參考。
後憲,多加兩個字,改成後備憲兵,會不會比較好?我覺得後憲兩個字太過單薄,不如後備憲兵來得鏗鏘有力!
而且要從右至左寫,一來中文傳統橫寫就是由右至左﹔二來憲兵盔上的憲兵兩字不就是由右至左嗎!
其實想想,還真沒有一個國軍部隊像憲兵這樣重視傳統,尤其文化上的傳統。你們大概當局者迷。想想憲兵歌,都是文言文﹔憲兵徽又是用獬豸﹔憲兵盔也是由右至左寫。真不得了。:gud:
以上是我警備兵的旁觀者之言。
Hua
發表於 2005-8-19 15:52:26
我覺得可以加入忠貞二字
小弟愚見........自己來:chr::chr::chr:
萬寶路
發表於 2005-8-19 16:01:50
Originally posted by Infantry at 2005-8-19 15:34:
謝謝大盤帽。:ad:
關於T shirt我又想到一點意見,給大家參考。
後憲,多加兩個字,改成後備憲兵,會不會比較好?我覺得後憲兩個字太過單薄,不如後備憲兵來得鏗鏘有力!
而且要從右 ...
原來是這樣阿
因為以前唸書時作業簿
直寫都是右到左.橫寫都是左到右
以及坊間出版書籍.報章雜誌也都是如此
我一直以為中文直寫才是由右到左
橫寫才是由左到右才對
所以服役時看到勤務盔的憲兵二字橫寫是由右到左
當時還覺得怪怪的
小林長官這一批真的是讓人佩服其美工功力
辛苦您了:sppt:
[ Last edited by 萬寶路 on 2005-8-19 at 04:11 PM ]
MP0571
發表於 2005-8-19 16:33:55
Originally posted by Hua at 2005-8-19 03:52 PM:
我覺得可以加入忠貞二字
小弟愚見........自己來:chr::chr::chr:
我的提議是結合2為學長的意見改成
忠貞後憲
我也自己來:chr::chr::chr: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19 16:36:25
小林新版的LOGO又更搶眼了,想必到時製作出來,穿在身上到處爬爬走,一定可以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呢。
小弟建議可以加上本站與小林憲制集的網址,這樣也可為本站與勞苦功高的小林打打廣告呢。
而憲兵的團體臂章,很久以前就有佩帶,只是後來不知道何緣故,全部取消不佩帶。小弟有遇到團體臂章恢復佩帶的時候,記得當時指揮部發給每個人五枚團體臂章,規定憲兵的甲乙種服與軍便服都要佩帶。
像我們軍中憲兵的話,則另有規定穿迷彩服時,佩帶配屬單位的團體臂章,有些迷彩化許久的軍中憲兵連排,則是穿迷彩服掛配屬單位的團體臂章外,另外在左胸前"陸軍"軍種章的位置,改繡憲兵兩字的的章記,以玆識別。而軍中憲兵穿憲兵服制時,則仍佩帶憲兵團體臂章。
dunhill男孩
發表於 2005-8-19 17:13:14
小林長管做的都不錯~
開始統計人數了嗎???
我來排隊了啦~我排好久嚕:gud:
MP0571
發表於 2005-8-19 17:36:09
Originally posted by MP269C570T at 2005-8-19 04:36 PM:
小林新版的LOGO又更搶眼了,想必到時製作出來,穿在身上到處爬爬走,一定可以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呢。
小弟建議可以加上本站與小林憲制集的網址,這樣也可為本站與勞苦功高的小林打打廣告呢。
而憲兵的團體臂章 ...
學長:
可是我認為後憲的衣服上不太適合做廣告
因為後憲有點等同現役憲兵
層級甚至高於現役憲兵
若是連上廣告感覺便差了點
要打廣告網路還是最方便且最快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