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ronliao 發表於 2005-11-21 19:47:54

Originally posted by Klement at 2005-11-21 19:37:
87年夏天,我剛從明陽山分隊到台東憲兵隊(因警務士,重新分發),我警務士的學長接到東部海岸巡防司令部,是台東唯一設有軍事法庭及監獄的地方,請求台東憲兵隊協助一項很奇怪的勤務,槍決死刑犯(軍官、攜械、搶奪 ...
你說的過程是正確的!:)

about531 發表於 2005-11-21 23:16:29

各位學長小弟我只是路過想聽聽學長們對軍法的看法,我家附近就有陸軍的軍法法庭,想了解一下,謝謝!!!

mp338 發表於 2005-11-24 22:53:11

Originally posted by 1191111 at 2005-8-5 22:53:
其實這個有的沒的事
都是在於佔哨者本身精神是否恍惚
也就是說要充分休息
119學長的意思應該是:
人在精神恍惚時,容易有錯覺,
而不是在說憲兵有沒有充份時間休息,

about531 發表於 2005-11-24 23:07:52

Originally posted by mp338 at 2005-11-24 22:53:

119學長的意思應該是:
人在精神恍惚時,容易有錯覺,
而不是在說憲兵有沒有充份時間休息,

學長你說的對人在精神恍惚時,會有莫名得幻覺及錯覺,但當然部隊裡的作息都是正常,因此休息時間應該足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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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原創】【閒聊】【討論】【警務】有誰是隸屬軍法局轄下服役過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