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o.teng 發表於 2007-4-25 07:23:21

竟然還有人呀,我都一直以為打烊收攤啦..幾次路過,昏暗的大樓與週遭的燈火輝煌相對照,感覺很詭異:titter:詭異到可以拍鬼片了

雲生 發表於 2007-4-25 08:44:47

回覆 #11 mp338 的帖子

我懷念的東區:cry: :cry: :cry:
前幾個月去台北還故意去看一下
果然建築物依舊
人事已非:xd:

雲生 發表於 2007-4-25 08:54:10

回覆 #4 yu481009 的帖子

不會吧
我兩個營區都改名字喔 :cry:
難道傳說是真的
營區要裁編了:xd: :L

conan 發表於 2007-4-25 09:08:04

原帖由 雲生 於 2007-4-25 08:54 發表
不會吧
我兩個營區都改名字喔 :cry:
難道傳說是真的
營區要裁編了:xd: :L

每個憲兵隊都是這樣的景象
說陽明山分隊要重建
我就覺得很怪

查理 發表於 2007-4-25 11:19:31

回覆 #1 MP269C570T 的帖子

改成分隊之後的差異最明顯的是
東區分隊將無法對外直接發文或是案件移送權力
以往小弟配置歸屬警務分組
也將消失吧

如同紐約客15號兄所說的
過去警務分組內的軍士官兵(憲參官,憲兵官,聯警官,警務士等...),
人令是掛在指揮部內的警務分組
若變成分隊之後
該區分隊應該不會再是警務分組
因而這些人員也應該不會出現在分隊裡面吧

以往隨隊營的營長身兼副隊長
當然對於憲兵隊內的業務必須要聽從隊長
但是該營長也有所屬其他的連 分派於外
這部份有可能就跨出該憲兵隊的轄區外
主要由該營長去掌控

不過以往指揮部也賦予憲兵隊部的軍官可以去督導隨隊營的其他據點
(大部份分組的軍官不會太愛去插手管事)

憲兵隊內的業務
按照性質去個別聽從上級單位
例如:軍司法業務是司令部警務處、也有部份業務是情報處掌管(調查官有些的工作)。
很難明確劃分出該聽誰的

因此按照升官途徑來,看同樣的中校(營長→中校隊長→指揮部內的組長)
這樣才算是比較合理。

台北市各區隊改成〝區分隊〞
應該是簡單的服務轄區內聯合警衛工作居多吧
若車巡業務(台北市整個打散後不分區域)
各分隊應該也沒有這項軍紀糾察的業務量
也更沒有押解犯人業務

以上是個人過去經驗去推論
不一定是現在可能發生的事實
畢竟傳統跟現在當官的思維,常會不一樣

雲生 發表於 2007-4-25 11:32:57

原帖由 查理 於 2007-4-25 11:19 發表
若車巡業務(台北市整個打散後不分區域)
各分隊應該也沒有這項軍紀糾察的業務量
也更沒有押解犯人業務
學長
如真你所言,那我不知現改憲兵分隊用意何在:shy:
如只是聯合警衛應該不需要有憲兵分隊吧:xd:
還好,學長所說的勤務我都有參與過:loveliness:

查理 發表於 2007-4-25 12:07:41

回覆 #17 雲生 的帖子

那些都成為大家的回憶
以後的憲兵勤務(查詢歷史)
可能這邊論壇是保存史料的好地方
還真有點感傷勒

雲生 發表於 2007-4-25 12:16:30

回覆 #18 查理 的帖子

是的 學長
一些勤務即將走入歷史
服勤過必定感傷
我有幸部隊是憲兵隊 有幸服過類似勤務
:victory: :handshake :sppt:

LeoSheen 發表於 2007-4-25 13:27:10

如果東區憲兵隊真的改為憲兵分隊,這應該稱為(恢復為憲兵分隊)。
因為在70年代以前,就是這種配置方式︰
台北市只有一個(台北憲兵隊),由指揮官兼任台北憲兵隊隊長,其餘為分隊。
勤務上,還是有劃分各分隊及隨隊營各連責任區。
各項勤務由隊本部及各分隊依計畫執行,也都接受報案。
如果隊本部戰情官接獲其他分隊責任區之報案時,則轉通報該分隊處理。

就如查理在#16所提:【改成分隊之後的差異最明顯的是,..分隊將無對外直接發文或是案件移送權】

舉車禍處理勤務來說:
指揮部(隊本部)戰情官接獲報案︰在南京東路4段有軍車肇事,屬南京東路分隊責任區。戰情官就電話通知南京東路分隊派員處理,並管制處理狀況及進度。
南京東路分隊出發時,先回報處理人名、車號,處理完畢返回分隊,也要回報。
另外將處理結果,依規定時限以分隊名義用「報告表」報至隊本部,再由隊本部以(台北憲兵隊)名義通報相關機關,其他勤務也都以這種模式進行。
雖然這是以前的方式,但是大體上算是可行的模式,
所以推測,現在再改回分隊時,大體上應該還是會參照這種模式。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4-25 13:30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4-25 19:42:01

繼昨天經過東區隊,發現改成東區憲兵分隊之外。
今天經過大直分隊,原先高掛在牆上的"大直憲兵分隊"金屬字樣與憲兵2XX營第X連的牌子全部拿掉了。
大直分隊應該是和先前的三重分隊一樣,都解除憲兵隊勤務,改為一般的憲兵部隊駐地。

以下兩張是小弟先前所拍攝的大直分隊照片
http://www.rocmp.org/attachment.php?aid=5981&noupdate=yes
http://www.rocmp.org/attachment.php?aid=5982&noupdat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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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是東區憲兵隊還是東區憲兵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