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會員- wei1004 -禁閉公告
【禁閉公告】後憲網壇(九五) 【禁】字第九六0三二八號禁閉公告 (禁閉檔案編號#66)
【禁閉會員資料】
01) 會員編號:6406
02) 禁閉會員:wei1004
【禁閉依據】
01) 第七條 第二項 內容空洞且短期內大量出現,有意圖擾亂論壇秩序之虞者。
【禁閉處分】
01) 逮捕時間:2007-03-28 23:19
02) 釋放時間:2007-04-04 23:19
03) 保釋金額:無法保釋
04) 處罰範圍:全討論區設施
【說明事項】
01) 該員自2006-1231註冊以來,於今日2007-0328現在時點,已發出至少跟帖32帖。
02) 其中多帖內容無意義灌水文於各公開版區至少2帖以上,舉例部分以及集中於以下【違規網頁】之說明。
03) 經檢視後,該員註冊已逾近三個月應已熟稔論壇規則,且扣積分勸戒無效,管理團隊判定為已達禁閉標準。
04) 為消除該員與現行版規之衝突與匡正論壇正常發言風氣,現將該員直接進行禁閉處分。
05) 施以白日照青天禁閉處份:禁閉168小時(七個曆日)。
06) 該員若對判決及處份有所異議,可按後述連結進行申訴,申訴信箱。
07) 本次禁閉處份依據中華民國後憲論壇管理辦法(九六)法字第九六0一一0號令:
◆第七條(禁閉)
警告累積達二次,並再度違反前條規定,致記警告者,禁閉七十二小時(三個曆日),併
扣威望或憲金。
會員發表之文字、圖像、音樂、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前項之
限制,禁閉一百六十八小時(七個曆日),併扣威望或憲金:
一 發動或鼓吹捐輸,有意圖斂財之虞者。
二 內容空洞且短期內大量出現,有意圖擾亂論壇秩序之虞者。
禁閉期之縮短,由有執行禁閉權限之管理員,視情況決定之。
【違規網頁】 (亦有可能已被管理團隊刪除)
01) (按一下查看)陪女兒追華仔 千金散盡跳海死之#6
02) (按一下查看)各位學長在站大門的時候。。之#14
03) (按一下查看)該員其它跟帖搜索
耑此
覆希查照。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禁閉室室長寧安敬上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7-3-29 00: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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