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奶酥 發表於 2007-3-7 09:54:14

回覆 #22 songlin 的帖子

學長退伍時,學弟我連個蛋都不知道在那裡:funk:

記得在中心時的教官有說,

就算打戰了,你們也是在大後方保護元首或領導中樞的安全,

地面的接近戰鬥,你們沒機會打到啦,

所以恭喜你們當憲兵啊:titter:

reashen 發表於 2007-3-7 10:43:33

原帖由 barebear 於 2007-3-6 22:03 發表
當時武警部隊尚未重建,戰俘管理是由臨時成立的戰俘管理所管理,戰俘的后送也是由上級臨時指定一只前綫部隊執行


那會不會引發一些沒有軍紀觀念的濫殺無辜???

barebear 發表於 2007-3-7 11:25:04

民間流行一句話,當兵的打武警,武警打刑警,刑警打交警,交警打城管,城管打老百姓,老百姓打小狗,小狗咬。。。嘿嘿

barebear 發表於 2007-3-7 11:28:21

原帖由 reashen 於 2007-3-7 10:43 發表



那會不會引發一些沒有軍紀觀念的濫殺無辜???


解放軍好象有優待俘虜的傳統
大部分都會得到較好的執行,就算有個別的,也不會公開報道的
再説有憲兵戰俘也不一定能得到符合國際法的對待

barebear 發表於 2007-3-7 11:31:09

原帖由 sbwu 於 2007-3-7 08:42 發表


原來各國不同呀?

俄羅斯的太空軍種是不是類似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二炮呢?

俄羅斯的戰略火箭軍和二炮部隊比較類似
其天軍(太空軍種)是外太空控制部隊,主要是管衛星啊,空間攻防之類的
世界上獨一無二

leehanju 發表於 2007-3-7 14:30:44

國軍官科說明

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所訂之官科(正式名稱為官科)分類如下
陸軍
軍官官科
 戰鬥官科:步兵、砲兵、裝甲兵、政戰(一般)
 戰鬥勤務官科:工兵、通資電、航空兵、運輸兵、化學兵、憲兵
 技術(一般)勤務官科:
  技術勤務:兵工、測量、軍醫、獸醫。
  一般勤務:政戰(專業)、軍法、行政、財務、經理。
士官官科:
 同軍官官科

海軍
軍官官科
 戰鬥官科:海軍、陸戰隊、政戰(一般)
 戰鬥勤務官科:航空
 技術(一般)勤務官科:補給、軍醫、工程、通資電、測量、行政、軍法、財務、政戰(專業)
士官官科:
 兵器、航海、通資電、輪機、政戰、軍醫、補給、行政、航空、陸戰隊。

空軍
軍官官科:
 依專長門類區別之:飛行、領航、步兵、砲兵、政戰(一般)屬戰鬥專長門類外,餘均為技術及勤務專長門類。
士官官科:
 依專長門類區別之:飛行、領航、步兵、砲兵、政戰(一般)屬戰鬥專長門類外,餘均為技術及勤務專長門類。
*補充說明:空軍不分官科,只分專長,所以各位看肩章時空軍軍士官並無官科,於陸海軍軍士官都有官科

附註:
一、本表所列官科,得由國防部視軍事發展之需要,適宜增減之。
二、由他軍種代訓完成軍官、士官基礎教育者,得依軍種特性,施予所要之補充教育,再以本軍種軍官、士官任之。
三、三軍通用之政治作戰、兵工、測量、軍醫、軍法、財務、經理、行政…………等官科,由一個學校統一培養分發各軍種者,以各軍種之軍官、士官任之;分發至聯參編組機構或非海、空軍者,以單位編裝表所定軍種、官科任之。
說明:
一、為考量國軍未來建軍發展需要,將現行條文陸軍之「通信兵」官科修正為「通資電;海軍之「電信」、「通信電子」官科,修正為「通資電」。
二、為配合實際需要,官科表海軍部分備考第三項之「陸戰隊之步兵、砲兵、戰車兵...等官科出身人員...」修正為「陸戰隊之步兵、砲兵、戰車兵...等專長出身人員...」。
三、為配合實際需要,官科表附註第三項之「...分發至聯參編組機構或非海、空軍者,一律以陸軍軍官、士官任之。」修正為「...分發至聯參編組機構或非海、空軍者,以單位編裝表所定軍種、官科任之。」。

可口奶酥 發表於 2007-3-7 23:17:01

回覆 #28 leehanju 的帖子

所以空軍也有步兵科:funk:

這真是讓學弟我大開眼界了:xd:

記得當年在cck受駕訓時,

都在大門內攔截空軍長官的車,

問長官是否順路載小兵到硬漢:titter:

有一次攔到一位少將長官的車,那位長官還很好心的讓小兵我上車,

最重要的是,要上車時小兵我還在想,我要坐前座還是後座:xd:

leehanju 發表於 2007-3-8 23:39:37

回覆 #29 可口奶酥 的帖子

我想您可能有點誤會...
您再注意補充說明:空軍只有個人的"專長"...沒有官科...
在空軍像是警衛防砲部隊..步兵也只是專長...但不是官科
所以在報個人職名時:
陸軍憲兵上校指揮官xxx...陸軍運輸兵中校營長xxx..陸軍步兵上尉連長xxx
空軍上校大隊長xxx
所有空軍的官士兵都是沒有官科的分別

IE 發表於 2007-4-1 18:55:48

原帖由 leehanju 於 2007-3-7 14:30 發表
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所訂之官科(正式名稱為官科)分類如下
陸軍
軍官官科
 戰鬥官科:步兵、砲兵、裝甲兵、政戰(一般)
 戰鬥勤務官科:工兵、通資電、航空兵、運輸兵、化學兵、憲兵
 技術(一般)勤務官科:
  技術勤務:兵工、測量、軍醫、獸醫。
  一般勤務:政戰(專業)、軍法、行政、財務、經理。


感謝leehanju兄詳盡釋疑
小弟另有一問請教
政戰同時跨戰鬥官科及一般勤務官科
不知原因為何?

boywu 發表於 2008-6-16 22:55:58

關於政戰為什麼在各軍種裡頭都有,主要是因為政戰學校畢業之軍官畢業之後主要分發陸海空各軍擔任各級幹部,在以前政戰有小陸官之稱,那時有句話說南陸官北政戰,政戰也屬戰鬥官科,並且在部隊中,也擔任副主官一職,如果遇到戰時,連長陣亡,出來帶領部隊的正是政戰幹部,也因此擔任政戰軍官算是非常辛苦,因為他們需要到各軍裡頭,從頭學起。

[ 本帖最後由 boywu 於 2008-6-16 22: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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