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2b357 發表於 2006-12-7 20:10:45

連載-我的憲兵週記---10月緝逃日子

---LV86---緝逃前傳

84年7月5日收假後 連上弟兄英雄式的問候歡迎

只是在我們不在的這段時間 多了很多我們不認識的新進弟兄

有中常士 三年半212期菜士官義務役士官以及一些新兵弟兄

但是 他們唯一的共同點 就是知道我們在連上是最紅的二個人(歷經磨練才歸建 跟受訓快沒分別了)

"JAZZ 你好 我是甫來報到的中士HUANG 你真紅唷 全連沒有不知道你們的"

"副排仔 麥安那講啦 大家都一樣啦" 我依然很客氣的回答他

甚至上哨在安官桌簽到上哨 都還被比較菜的士官虧

"JAZZ 你們紅翻天了 兵器連的操 大家都知道了 POA都告訴連上弟兄了 厲害 這樣你們還能順利歸建佩服 佩服"

"沒有的事啦 安全滾回來最重要" 我自己笑笑的說著

另外一些學長也都跟我和HONG二人"噓寒問暖" 盡情的虧此時此刻 仿佛我們是老兵般 沒有學長認為我們的態度囂張

因為 我們也很清楚 淡淡的會比較好 無需要把自己弄的不可一世般 還是低調點 尤其是在學長制觀念超強的憲兵部隊裡   

84年7月6日 在莒光日電視教學觀賞結束後LIU對連上弟兄訓話

"各位弟兄注意 耳朵都聽過來昨天 你們已經知道我們連上有二位弟兄 歷經兵器連重重的磨練 不改初衷 堅決返回連上 為連上打拼

讓我們給予最大的掌聲歡迎他們歸建 "

"另外 有關於HONG之前被營部列管的軍照(駕駛兵軍照) 經營長裁示 即日起 正式給予HONG恢復 從現在開始 HONG開始恢復駕駛勤務"

一陣的掌聲再度響起 .........

"有關於JAZZ 我昨晚已決定將他編排到緝逃人員 佔士官缺待升

緝逃業務銜接的部分由前任488梯緝逃人員LUO帶 再配連上二位弟兄496梯的PLO 497梯 KIU

該班緝逃成員於下午2:00至連長室報到 ""POA 這裡交給你了" 話一說完 LIU便慢慢地走回連長室

HAO"前幾天 營長得知我們連上弟兄安然歸建 心情十分的爽 連長跟我也十分高興 再次的歡迎JAZZHONG你們回來

今天下午的分組討論..............."
HAO雖然輕鬆的帶過去 但我知道 如果沒有HAO 我連回來的機會都沒有

午休後 我們四人至連長室報到LUO突然說了 "喂 JAZZ 應該你帶頭進去吧你緝逃調查士勒 "

"學長 麥鬧啊 我還要一段時間才有升 那有一兵帶上兵的道理 "你緝逃大上兵勒 給你帶進去啦"

"好啦 好啦"LLUO表情無奈的說著叩 ...叩 "報告 上兵LUO等四員請示入室"

"來 進來"LIU一如往常的叫應

LUO"報告連長 等等要先去軍司法報到 簽完手續 就開始出勤了"

LIU"反正 人員在外 一切安全為上 去吧"

"謝謝連長" 話說畢 我們退出連上室 往軍司法組報到

軍司法在我一開始接觸時 由一位少校軍司法官帶頭 後來榮升後

由預官的少尉WANG帶領 底下的軍司法業務士 分別由勤支連的業務士GX

我們連支援弟兄業務士506的TR 及507的QA首先大致介紹一下軍司法成員

WANG---台大法律系畢 入伍前即考取律師執業 入伍後 受預官訓 軍司法官訓練班後調至205指揮部軍司法 其待人和善 十足的好人

指揮部內 各級長官(含指揮官)皆尊稱為WANG律師退伍後 仍執業至今

(至今我仍與WANG有連絡 朋友弟兄遇官司問題 我皆轉手至他那處理畢竟 講到法律 他是專業咩)

GX ---205勤支連 與我們較不合 常私底下對我們做不實的情報及小動作 資歷不清楚

TR ---某大學法律系畢 跟我在莒園一起渡過新兵銜接教育 後調至營部

進而派往軍司法訓練班受訓接任軍司法士 榮退後 考上法官 受訓後 先至台東地院 後調至花蓮高院 而後失聯

QA---大學畢 軍司法班受訓後 編制我們連上榮退後 在一家電子公司裡 做財務方面的工作

在簽完一些緝逃文件後 開始看閱通緝令

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這麼多的通緝令 在大約看過後 帶著通緝令離開   
回連上領取了手銬後便開始--10月的緝逃生活

---PS---一般人可能以為 我們緝逃跟外面的便衣警察一樣

會有自己的配槍 手銬 通緝令 證件還可以留長髮

      當時我也這麼認為 實際上 我帶班值勤時 因LIU的設限 我們除了基本的證件 通緝令 手銬之外 只剩一張嘴巴

(40歲仔查埔人好像就是這樣滴... 頭髮也照理 根本不管我們是否會輕易的在外曝光)

      抓逃兵 完全要靠自己的手段方法 有時 靠一點運氣 和求神幫忙(這一段 後面會介紹 超靈的)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a122b357 於 2007-1-23 10:41 編輯 ]

erichcc 發表於 2006-12-7 22:57:03

回覆 #1 a122b357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年分是不是寫錯了?85年7月,501T應該退伍了吧?
            老實說,緝逃工作滿危險的!不過,可以在外活動,還是很多弟兄喜歡這差事
            期待學長精彩的緝逃故事!

joeharley0423 發表於 2006-12-8 02:56:46

緝逃業務銜接的部分由前任488梯緝逃人員LUO帶 再配連上二位弟兄496梯的PLO 497梯 KIU
不知道是我看不懂這段,488梯是84年11月3號退伍的

a122b357 發表於 2006-12-8 07:50:40

被點到了............................:funk:

抱歉 馬上進行修正...............

完成後 到旁邊開始撐著:L ...................

a122b357 發表於 2006-12-8 08:03:17

--LV87--菜緝逃的我們

跟497梯的KIU配成一小組(因為我們都住三重)

望著手上通緝令 逐一琢磨著該從那一件案子下手

苦苦看了許久 倆個人都不知所措

突然間 我靈機一動 隨抽隨去 摸到一張 位於三峽的案子

"空軍警衛旅X營X連一兵XXX-----" 通緝令上面這樣寫著

我跟KIU馬上到逃兵的家附近等候然後................

接下來要做什麼???............

KIU搖頭說他不知道 坦白說 我自己也不清楚

KIU"接下來要怎麼做??? 你甘知??"

"老師勒 我怎知道 我又沒跑過緝逃??"

"反正都來了 就在這裡守候吧"

KIU"也只能這樣了"

就這樣 二個白癡緝逃就在那坐了一整天

聊聊天 打打屁 時間很快過去了

晚上 我們暫且回連上報備今天行程 碰巧 遇上副座LEI

LEI"你們今天去那裡開始查訪??" (憲兵隊緝逃業務按規定由副連長管轄)

"報告副連長 這是今天去查訪的對象"

LEI"媽的 你們弄錯了啦 這個已經緝獲了 你們有沒有去騷擾人家??"

"沒有"

LEI"還好沒有 不然 禍就闖大了 今天第一天 弄錯我不怪你們 下次要注意"

"是謝謝副連長"我連忙一直跟副座說謝謝

要不是他適時提醒 後面不知會包到什麼地步???

回到軍司法辦公室 還要寫今天的行程

於是我隨便掰寫一堆"行程"交差了事

完畢後 我們又再度離開憲兵隊拿出所有資料仔細一看

一堆都是老資料 新生案件幾乎沒有

通緝令上面第一號是"中校醫官逃官"

"說這位大人逃官 我才不相信勒 " 我跟KIU這樣說道

KIU"誰知 他以前發生什麼事 誰知道為什麼他會落跑??"

軍中本來很多事 都不是我們這種義務役的士官兵可以理解的

就這樣每天看一堆資料 看看就去查訪

事實上 人海茫茫 要找到"人"真的要靠一點技巧跟運氣

我們除了基本的無實績查訪工作外 毫無進展

直到7月的某日 軍司法小組接獲報案---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a122b357 於 2007-1-22 09:35 編輯 ]

黑狗兄 發表於 2006-12-8 11:23:45

哇賽.....寫的真好給你加分: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期待後續大作:sppt: :sppt: :sppt: :sppt:

a122b357 發表於 2006-12-8 13:31:28

---LV88---緝逃第一次的開張

84年7月某日 軍司法小組接獲民眾電話報案

內容指出某位具軍人身份的民眾在他的旅店裡抑藥自盡

所幸 該民眾(即為老闆)觀察該名投宿的軍人 不像是一般休假在外

因自己也當過兵 知道士官兵休連假 絕不可能窩在他店裡多日

而且 已經住在該旅店超過三天 除了吃飯時間外 均未看見該旅客出門

到了第四天中午 老闆詢問"內將" 得知該客人今天反常 房門緊閉

趕緊要內將拿出鑰匙 衝往該房 經老闆不停的敲門 房門內依然無任何回應

老闆趕緊開了門 大燈一開 ~~哇...............................

該軍人口吐白沫橫躺在床上 老闆二話不說 招來救護車急救

並撥打電話給憲兵隊報案 案子一受理 便火速轉往軍司法

軍司法的帶頭少校WAS在獲得一切情資後 便急CALL我們至軍司法組報到

(當時 只有CALL機的年代 大哥大只有超大型舊式的那種一般人較不用)

我帶著其他三個人抵達時 WAS已在軍司法等我們許久

WAS"現在這個案子 已經屬於我們軍司法組的績效 "

(媽的 報案都你們接 我們能說什麼績效是我們連隊的才是 怎會是你們的靠)

我心裡真的是幹譙WAS 因為軍司法應該只負責業務跟督導

怎會也跟我們講績效的問題???

WAS接著說"但是 我們軍司法並沒有績效這一項 所以 我跟你們先談好"

"績效歸你們 獎金歸我們如不願意 我們一拍二散 各自努力"

媽的 終於說出本意了 原來就是要我們的獎金(當時 抓獲一名逃兵 獎金3000元)

緝逃在外 三餐吃外 我們就是"老外" 除了那微薄的軍餉外 獎金是唯一的津貼

我們才剛跑緝逃 績效最重要 他沒將績效給其他三個連的緝逃人員 對我們來說

也是一種鼓勵算了

"長官 您說的我了解 就照您說的這樣 那麼 該名逃兵現在在那??"我無奈的回答WAS

WAS"好 那麼你們現在馬上去三軍總醫院(原台北市汀洲路院區X樓X床中士ERT"

話一說完 我們火速騎著2台小噗噗 趕往三總 準備進行戒護的工作

一到現場 在確認了該名志願役中士逃兵的身份後 我們便開始戒護

期間 三總的護士長也曾來此詢問我便表明我們緝逃的身份

護士長"請問 你們是ERT部隊的弟兄嗎???"

"護士長 不是 我們是憲兵隊 因為ERT逃兵抑藥自裁 所以在他復原後 我們將要帶他歸案"

"喔~~那要這裡的憲兵幫你們嗎???"

"不用了 謝謝護士長 我們可以處理的"

送走了護士長 我轉身先跟ERT聊聊

但同時間 我也看到ERT的部隊長官出現在三總的這層樓門口

被WAS擋在門外 跟WAS聊了好一會

後來 該名長官是ERT的輔導長

跟著就詢問我們 誰是帶班的長官

其他三個人不約而同看著我 "好啦 我去啦 麥隔看啊"我有點好笑的回答他們三個

輔導長"請問 你們將會怎麼處理ERT的問題??"

"輔仔 如ERT的情節不是很重大的話 我們會引用"策投"的方式處理"

輔仔"因為是我的疏忽 要不是ERT女友兵變 我未即使處理 ERT也不會....."

看著這位輔仔 我也不能說什麼接著 輔仔對我提出要求

"能不能讓我自行帶ERT回去處理 減少你們憲兵的處理問題??"

"輔仔 不是我不想幫您 這案子已經列入我們軍司法的券宗於法可能不行"

我當時猜想 一定是這名輔仔搬出他們部隊的憲兵官 所以才跟WAS談判

但WAS一定搬出若干的理由 要輔仔問我們當然 得到的答案一定會讓輔仔失望

但這位輔仔也只能無奈的離去

也因此 我們跟ERT在三總聊了整整三天

知道了ERT被女友兵變 因而想抑藥自盡 以及他逾假未歸 至台灣各地旅遊了好幾個點

後來 錢逐漸的花用完畢 把剩下的錢拿去買安眠藥 吃了半罐多後 就不省人事了

醒來後 就看到三總及等待將他送軍法的我們

但是即使知道他的悲情 我們也沒辦法幫他什麼

我當時安慰ERT 如果連死都不怕了 何必為一件人生的小挫折就自裁

連死都不怕了 還要悲情自己什麼東西呢

經過這三天的聊 我們也告訴ERT我們憲兵的無奈

有許多事情都是我們無法形容的 這也是為什麼友軍弟兄會誤解我們憲兵

憲兵操練的過程 有許多非人般的待遇 不是友軍可以明白的

被長官逼業務 逼績效沒有績效 要我們"起瘋"

ERT在我們帶離三總時 我沒有幫他戴上手銬 坦白說 我心裡極不願意幫他銬

但看ERT的表情 他十分感謝我們給他這麼大的鼓勵

唉~~同樣都是當兵 誰願意去為難別人

將人帶回軍司法後 我們移交 由連上弟兄負責戒護

我特別要連上弟兄善待ERT不準為難他

直到案子準備移送至ERT部隊的軍法單位處理

我跑回2樓軍司法組門口目送他被我同梯仔送往樹林保安街的看守所(現已裁撤)

移送隔天 我跟KIU想去樹林看守所探望ERT 但在門口被拒 因為我們是執行單位

除家屬 部隊直屬長官外 不能探視 即使我中心同學在裡面 也無法看見

交待我同學好生照顧他後 我跟KIU心情落寞的離開看守所

我長嘆了一聲 "唉~~~一個可憐的人".......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a122b357 於 2007-1-22 09:36 編輯 ]

a122b357 發表於 2006-12-11 20:24:01

---LV89---受過警察訓練的逃兵

84年8月某日 新生案件出現在我們的轄區---土城

該名逃兵滿特別的傢伙 曾經考取警察 到警校受過訓

卻又不知什麼因素 逃離警校 而後 入伍當兵

但在部隊時 又不安份守己 再度逃兵逃警後再逃兵

這傢伙肯定不是好東西 所以警校不願意留下任何紀錄

倒是部隊記載了他這份過去的資料

我跟KIU看完後 覺得首當其衝 先至該員家中查訪

叮~~~噹 "您好 我是憲兵隊幹員 為OIU的事而來"

"可否方便讓我們進去和您談談OIU的事"

OIU的媽媽彷彿早已知 我們憲兵會前去拜訪

"請進 但是 你們單位不是早已派人來拜訪過了??? 怎又再來呢??"

我一臉狐疑的回答 "並沒有這樣的事啊 我們早上才剛接到通緝令的"

但通緝令上面同時有2個人同單位 一起落跑

搞不好應該是另一個單位來搶案子的

我很正式的回答OIU的母親 並告知她

"您兒子的案子確實屬於我們隊上管轄 "

一方面 我出示我的證件跟通緝令 向她說明相關的情況

OIU的母親明白後 首先深深嘆了一口氣........唉...

從他母親口中得知OIU從小便是寵壞的小孩

當時 OIU就是不願意去軍中被人家操 才跑去考警校

沒想到 他在警校也不安份守己 亂動別人的財物 才被警校退學

後來當了兵 又不安份 跟著部隊裡另一個較熟的弟兄 一起逃兵

(就是 通緝令上面的另一位 不過當時已經被緝獲 所以那一個單位才會冒險前來

為何說冒險 因為憲兵不可越區辦理它隊的案子 跟警方不越區辦案是一樣的道理)

OIU的母親告訴我們 OIU極可能躲在新店安康路 同居女友的家

也因此 我們馬上飛奔至新店...................

到了該地址樓下 我們看見了另一部憲兵車竟然出現在我們眼前

正當我要過去詢問時 突然間 該單位的弟兄一哄而散

"媽的 搶案搶成這樣 有沒有搞錯"我十分不爽的說著

接著 我跟KIU至OIU可能匿藏的住所----與他同居的女友溝通

看是否可獲得她的協助 ???

但 世事豈能盡如人意 當我按下電鈴OIU的女友EW開了鐵門內的木門(一共2道門關)

"EW小姐您好 我是憲兵隊的幹員 為了OIU的事而來"

"OIU又不在這裡 你們幹嘛來我這找他 要找去部隊找啊"

EW小姐對我們的態度是極為不友善的

"那 您方便讓我進去瞧瞧嗎???"

EW"不可以 我不想給你們進來 你們要是強行進來 我會告你們私闖民宅 "

哇 看起來很普通的女人 說起話來這麼帶警察味道 哼.....

"好沒關係 我們不會強行進入的 "

"如果您有任何關於OIU的消息 麻煩您CALL060XXXXX給我 可以嗎??"

"好   有再說囉"

"不好意思 打擾了" 說完 我跟KIU便走下了樓梯

"KIU 他媽的一定有問題 說起話來這麼帶警味 絕對是OIU教的"

"我看嘛是 看來 我們要在這裡幾天了"

"嗯~~跟其他二個說一下 要輪流在這守候了"

就這樣 從那天下午開始 我們輪流守在EW小姐的樓下

不怕人跑掉 就怕人不出來

就這樣守了將近3天 連LIU(我們3C連長 請參閱大兵週記--我在兵器連的日子)

都忍不住CALL我回去報告情況

我如實把相關的情形 跟LIU做了報告

並把我覺得EW小姐言語的可疑點跟LIU述說

LIU對我的懷疑也抱持肯定的態度 也因此

我跟LIU仍未鬆下心 並討論OIU可能的情況

突然間 我CALL機響起 原來是OIU的母親

我趕緊回電......"喂 是伯母嗎?? 有消息了嗎??"

" 您方便先來我這裡一趟嗎??"

"當然 我們馬上過去"

我跟KIU騎著小綿羊 很快的來到土城OIU的家中

"年輕人 我已經知道OIU的下落了 但是....."

"伯母 有話直說無紡"

"OIU再怎麼糟糕 他終究是我兒子 我希望 ......"

"伯母 您儘管說 幫的到的 我一定會幫忙"

"我希望您們能網開一面 讓他用投案的方式可以嗎??"

"嗯~~~好 我答應您 反正 OIU也沒犯什麼罪 充其量就是逃兵一事"

"可以的 伯母您放心 "

"嗚~~~謝謝"看著OIU媽媽這樣的哭泣 我心中十分不忍

天下父母心 誰願意在這樣的情況下 大義滅親呢???

唉~~~當了緝逃以來怎麼都遇上這樣的事 ...

"OIU現在就在他女友的家中 我剛剛才把電話掛上的"

"好 我們馬上處理 謝謝您 伯母"

"嗯~~一切就麻煩你們了"

我跟KIU騎著小綿羊 用最快的速度 連闖十幾個紅燈

就是遇上警方臨檢 看見我坐後座 手持證件與通緝令

也沒將我們攔下來   直衝到新店

於是 我們四個緝逃再度會合 就等如何把OIU抓出來了

LIU這時也再度CALL我 我便將消息跟他報告

LIU也將開車帶人過來 準備抓OIU歸案

跟LIU會合後 我們再度按了EW小姐家的電鈴

叮~~~~~~~噹

"EW小姐 不好意思 我們又來打擾你了"

EW"拜託你們好不好 跟你說過他不在這裡 你是聽不懂喔"

LIU突然出聲 "小姐 你真的不見棺材不掉淚"

"我們線報已經證實OIU在妳這裡 妳還要裝蒜"

"怎麼樣 你恐嚇我喔 本小姐不怕你們啦 盡管來啦"

"沒有搜查令 你們誰跑進來 誰倒楣"

"好 馬上打電話回去 到北機組那調搜查令來 "

"好啊 盡快啊" 話才一說完 便將門猛力關上

我們跟著LIU來到樓下

LIU"看來 要在這裡"抗戰"一段時間了要辛苦你們了"

我突然想起跟LIU說 "連長 樓上要派人守著 我怕OIU會從樓頂落跑"

LIU"對喔 快 你們兩個先上去守著"

等待還不到5分鐘 其中一人跑下來說 抓到了

我們一夥人便快速的衝往樓上

我望著EW "媽的 妳一定要這麼搞 才行嗎""

"給她一並銬起來 帶回去" 我故意嚇她

"不要啦 我錯了 不要抓我啦對不起 對不起"

LIU"算了 抓到就好了 走了"

車子開在路上 我手銬著OIU

但OIU一直很不安份 "好痛喔 把我手銬弄鬆一點啦好痛"

"操你他媽的欠揍是不是 沒被扁過是不是??"我嘶喊著OIU

LIU"別氣啦 他是故意激怒你 要你打他的 受過警察訓的果然有常識"

就這樣 回到憲兵隊 我將OIU銬回軍司法後

特別交待要將他留在軍司法組裡面並把戒護兵直接到軍司法上哨

因為 他是真的很狡猾的 ..............

該案結束後 我跟KIU滿身髒兮兮的 我跟LIU報告說要回家洗澡洗衣

LIU滿高興我們破了案 便要我們自理 明天再回連上報到

在新店守了三天終於可以休息一下了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a122b357 於 2007-1-22 09:37 編輯 ]

a122b357 發表於 2006-12-18 13:45:39

---LV90---我當緝逃時某些案例的處理方式

抓過曾服警察役的逃兵時 曾答應對方母親的要求
沒因為自己的憤怒而按緝獲處理 而以較寬容的策投來處理

一般憲兵隊緝逃抓逃兵 抓獲犯人後
有2種方式辦理案件
1.就是緝獲這種處理方式通常送往軍事法庭後 軍監刑期會判的重 而且久
2.就是策投抓人的方式不論 以這種方式送件 通常無其它的犯案
或無逃亡紀錄者(屬初犯) 則判的刑責比較輕

通常 逃兵的背景大都屬比較悲哀的一面
有屬於家庭因素的 有的則是感情因素部隊管教問題
老兵欺負新兵的問題 亦也有屬個人思想問題

我曾經查訪過一位即將跑過25年的逃兵
當時 前往該兵住宅訪查時 怪怪咚叮咚
光這位逃兵的媽 都已經快80歲了連他的姪女都跟我們一樣的年齡
抓的下手嗎??
坦白說..........我狠不下這個心

而且訪查內容中................
叮噹..........叮噹................
看看手上的通緝令我有點猶豫 都快跑過追訴期了 還要抓嗎??
但 不能連基本的訪查都不做就回去 案子都已經到手上了
我在他的家門前 輕輕的嘆了一口氣 按下了門鈴

KIU"反正 照慣例給它隨便問幾句就算了 別抓這種"
"我嘛知 我也不想 但案子總要可以回去交待吧"
門開了 是一位漂亮的妹妹年紀跟我們相當
"您好 我們是憲兵隊的調查員 為了FGH的事情而來"

"喔好好 請進來坐 "
漂妹滿客氣的請我們入坐這時 一位老人家從房門走出來
"請問你們是................ "
"阿嬤他們是憲兵啦 "
"喔~~憲兵喔 你們已經來這真多拜啊"

"阿嬤 我們不是故意咩來給你們打擾 實在是軍令難違"
"我們嘛知你後生逃兵逃真久啊 再年多就過關啊"
"我是FGH的姪女 我叔叔逃兵的事已經很多年了
從我小時候 就不斷的有憲兵來調查他的事 我已經很習慣了"

"我叔叔除了不願意服兵役外 其他的 也沒有什麼犯案 希望你們能了解"
"小姐 別擔心 我們不是來抓他的 基本上 他逃這麼多年 即使今天在場
我們也認不出來 也不想帶他回去 逃23年多已經夠折磨人了 我們不想做這樣的事"
"是啦阿兵哥 我子只是不愛做兵而已 其實 他嘛算是好人"

"阿嬤 妳不免驚啦 我們問完基本的資料 就麥來走啊"
"小姐 您不用解釋這麼深 基本上我們也了解這種事 回去後
我會將這案子壓存 以後 不會再有憲兵單位來打擾你們了
就這樣吧   打擾你們了 告辭"

"真的謝謝你們 謝謝"
"少年阿兵哥多謝你喔"
在漂妹跟老阿嬤的"謝意"下我們離開了該住宅

另一次的案例 則是接獲報案
該案主角當時只是離營通報對象 尚未到通緝的階段
軍司法組方面 告知我們 受理案件後 無需太過主動
要是該兵逃跑 則無需管他

但當時在我跟KIU溝通後 一致認為 只要沒犯其他刑事案
基本上 我們都不想太機車 每個人當兵都有他的苦難
平平都是做兵 尤其是我們這種"特別"的兵 能幫就幫吧
在與該兵及家屬碰面後 該兵家屬哭著對我們說

"請你們幫幫我 我兒子該怎麼辦???"
"這位伯母 您不要太激動 他目前尚未到通緝的階段
還有空間可以轉緩 無需太緊張"

"ROY 我問你 為什麼逾假不歸 ???"
我緩緩的問起了該兵ROY
KIU也插了一句
"做兵有什麼讓你渡不下去的再黑 只要不犯大錯 還是可以平安退伍啊"
ROY開始告訴我們部隊老兵欺負他的事 以及管教問題
他真的很恐懼 不想再回去部隊那裡

由此 我開始跟他說道 我自己跟KIU入伍及下部隊時的大致情況
讓他明白 不是只有他是最悲慘的人
問題是 服兵役是無法逃避的"義務"
逃的了今天 逃的了明天嗎??
你真的要用20幾年的逃亡歲月來取代2年兵役??

經過一番勸說後 ROY開始接受我們的溝通
並由ROY的家屬打電話回部隊
該單位主官不在 由POA接電話
ROY的媽媽跟POA講了許久 該單位仍不接受ROY的回頭
並威脅ROY如果不快回來部隊
將發通緝令追捕ROY

我一聽 整個人都抓狂了 什麼爛POA
我們他媽的幫他們解決部隊問題 他卻拼命製造問題
於是 我請ROY的媽媽把電話給我聽
"喂請問您是那位長官??"
"我 OOO部隊輔導長 您那位??"

"我是憲兵隊調查士 現在正處理ROY的問題"
"我好不容易勸服ROY 但我想請問一下POA
能否就ROY的問題 寬容處理 由貴單位自行處理 減少不必要麻煩"
"恐怕沒辦法喔 您是什麼官階 可以這樣處理??"

我一聽 真的是火冒十丈 都他媽的什麼時候了 還要打官腔
"POA 我現在告訴你 我能處理的階級 可以到中校 你不能同意我說的沒關係
那請你們自行著辦 如果依現在的處置狀況 你依然堅持通緝他"
"聽著 我警告你 我如果不把你們違法通緝之事送軍司法處理 我就不是憲調的調查士"

"好 因為我不是主官 要等我們連長回來才能決定
請ROY的家屬於今天晚間21:00前將他送回 可以嗎???"
POA的態度在我的憤怒下 換了全新的態度
"你們自行協調吧 "我便將電話轉回ROY的家屬
(幹媽的賤 有需要為難人到這種地步嗎??
不出狠招 還以為我們憲兵隊調查士幹假的)

(不過 當兵當到可以罵軍官...爽啦.... )

事後 ROY的媽媽有打電話來軍司法組道謝
總算又做了一件好事
仔細想想 軍官的好壞 真的會影響許多事
雖不知ROY單位主官跟政戰發生什麼樣的問題
但能幫就幫吧 逃兵都是滿可憐的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a122b357 於 2007-1-22 09:37 編輯 ]

a122b357 發表於 2007-1-22 09:38:52

---LV91---有靈有赫的恩主公

各位學長對於台北市民權東路的恩主公廟應該不陌生吧
祂對於當時執行勤務的我們
除了是心靈上的寄託外 更是我們績效的指標

過去從不曾迷信的我
在經過緝逃的勤務後 對於神祇的尊敬
可說是有過之而不及

每每在遇上績效難以突破的時候
外勤的我們 一定會想到恩主公
聽說警察單位也是一樣 遇上難以突破的案情
必定會找恩主公祭拜一下

由於 關二哥自古便有正神之稱 懲奸除惡 守護民間
正因為如此 每逢拜祭完關二爺後
案情便如潮水般的 慢慢浮現

我曾仔細算過 所辦過的案件裡
10件有8件都是拜過關二爺後順利破案
連那種超難找的逃兵 甚至 毫無線索的案件
都能手到擒來 順利過關

民國85年的春安演習 那一年
春安演習時間縮短時段原為農曆年的前30天以及年後15天
當時 舉行春安演習的高層會議
突然將前後約50天的演習 變為36天(到大年初五)

憲兵隊裡的勤務是減輕了 但
我們在外逍遙的日子就少多了
(後面會介紹我們緝逃的時段 因連上小人作祟
時間減少許多 原為一周回連上一次 後改為22:00回單位
後面 更厲害 除了21:00要參加晚點名外還要外加夜哨一班)

這些都還是其次最傷腦筋的是
我們的連長LIU在春安演習前幾天晚上晚點名時
跟全連宣佈 要我們緝逃人員 春安開張的三天
一天要帶一名逃兵回來

換句話說 開始的三天就要3個績效
靠 那比中獎還難
警方單位才有辦法養案待辦(就是 春安前
明知道案件犯人所在位置 卻故意不去理會他
等春安開跑的第一天 拼命的績效加分)

當時 我們營上的4C緝逃 就曾經這樣幹法
而我當晚回來連上 在業務士官寢室聽到學弟告訴我
晚點名的訊息後 隔天
我跟其他的緝逃老兵在外開會

研討目前的可能性與否
但經討論後 手頭上績效可能性比較大的案子 只有2件
約有70%的把握
但 另外一個績效 要去那裡生???

在沒有任何新案件發生之下
根本不可能有多出的一分績效
在沒有任何辦法下 春安前我們再度到恩主公拜拜
期求能讓我們順利達成目標

滿足LIU的要求 解決我們被逼上粱山的"難"
當時 我拜拜的時候 心中真的跟關二爺祈求這樣的事
後來 真的是神來一筆(後面會介紹到)
順利讓我解決那次的麻煩

讓我不由得對關二爺尊崇 敬畏
直到今天 我還是覺得不可思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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