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宣導 蘇揆促強力執法
道安宣導 蘇揆促強力執法【聯合報卅記者李順德卅台北報導】 2006.11.23 03:31 am
針對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夫人邵曉鈴在輔選回程途中車禍重傷,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行政院會發表談話,除要求進行一個月的強力道安宣導,嚴正執法外,並坦承台灣選舉過多,造成社會過度動員與對立。
蘇貞昌指出,他已指示中選會和相關部會能夠朝減少選舉項目、合併選舉期程一起努力。
【2006/11/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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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是老新聞
藉這篇報導來發表我的看法
某位立法委員因為邵小姐的車禍
要求強制立法要求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
如同某位廣播主持人所說
這個車禍是肇事人走路肩失控肇禍
卻沒有人去注意執法問題
走路肩本來就不對
路肩是供緊急使用
交通單位在某些塞車路段開放行駛
根本就是亂來也不嚴格執法
我真不懂?想成為"民主"國家就該忽視"法治"嗎? 原帖由 conan 於 2006-11-27 10:05 發表
道安宣導 蘇揆促強力執法
【聯合報卅記者李順德卅台北報導】 2006.11.23 03:31 am
針對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夫人邵曉鈴在輔選回程途中車禍重傷,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行政院會發表談話,除要求進行一 ...
確實今日的社會中,大家都已經知道要民主,要人權,卻忘了民主和法治是必須相輔相成的。
學長所言甚是。:sppt: :sppt: :sppt: 原帖由 chyuan1110 於 2006-11-27 10:12 發表
確實今日的社會中,大家都已經知道要民主,要人權,卻忘了民主和法治是必須相輔相成的。
學長所言甚是。:sppt: :sppt: :sppt:
您才是學長!!!
學弟粗淺意見
謝謝學長指教
其實國家還需要再進步
只是政治人物太會屁
不肯好好用心督導下屬做事
選出這樣的政治人物
大家都受害也有責任
間接害了後代子孫 強立執法及宣導並不夠,如果法條訂的不夠嚴厲的話,就算執法對於無所謂的人而言,這處罰並不會對他造成影響,而這種人對他而言,宣導只是一種道德勸說而以,遵不遵守仍是要看當事人心情,吊了駕照、罰罰錢的處份,對於故意犯的人而言,應該是無所謂吧;我個人是覺的在殺人罪的條項裡頭,應該把闖紅燈、高速行駛下的違規超車這些行為,直接分等及列為一、二級的謀殺構成要件,致人死亡就以殺人罪論,致人成傷或未死就以謀殺論,以儆效尤!因為我覺的駕車是一個高度危險的行為,只是這高度危險的行為是在信賴原則下,人人都能相信他人會遵守規則的,所以這種人只要一違反原則而違規超車、闖紅燈的話,就該論殺人的評價,即使他沒有要殺人的故意,但這行為造成的風險是他能預見的。
回覆 #4 9527 的帖子
9527長官的方法應該也算是有效方式之一,不過刑責重了些:titter:小弟很希望會員學長們,對於新聞討論能提出自我見解與改善空間,而不是一味的苛責或責怪相關單位:loveliness:
雖然相關單位常把(不對的人,用在不對的位置上)但這不是他們的錯,不是嗎?:xd:
所以能有效的提出良好建言,再多方去比較,才能找出問題所在:handshake
前幾天看到一位客運業者出來現身說法,此舉可能斷送他的生意,但他說的都是一針見血,
例如:國外大客車車重標準是17公噸,台灣標準卻是15公噸以下,多的2公噸當然要改裝,東減西減,車頂也順便減一減!
國內一推車體廠也看到利基,紛紛成立空中巴士、飛機座椅、豪華車體改裝廠;
把進口的上空車體進行改裝,不但購買空車成本低,車重標準也符合監理站規定,
這樣的改裝車出廠,沒有一輛車能通過車身撞擊安全測驗,連基本的防滾功能都沒有!
[ 本帖最後由 byronliao 於 2006-12-9 00: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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