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老了嗎?!:funk:..民國63年,我小學3年級..記得當時一回家,就會把功課寫完,然後看卡通,吃晚飯,看連續劇,9點多就睡覺了..哎!!當小朋友真好mp04
是的!!!
雖然我倆是同學
但是同學您大我兩歲(在此極力撇清:titter: )
我對邵小姐的片沒有印象倒是真的
不過
在此希望這樣慘痛的事不要再發生
交通單位好好的深思
好好的管理才是重要滴
不要老是想作工程 雖然自己開車都很小心.也不喝酒開車.但是如果倒楣被別人撞到.那可就很衰了..所以呢.建議大夥以後開車時.最好穿上憲兵鎮暴服.頭盔.護脕.護膝等全副武裝....:titter: .就算翻車了.至少也不會太嚴重...:smk: 來亂的..別扁偶喔...酸囉..............:chr: 講到超車真的很氣~很多駕駛人是都不知道方向燈怎麼用mp01 ~
不打就算了~還有打左轉給我右轉的..:chr: ~不只我們自己這麼覺得~
連人家阿多仔也抗議... 邵阿姨的遭遇固然令人憐憫,不過媒體一昧地圍著奇美醫院逢人就問,深深覺得社會最大的毒瘤就是媒體,因為不分青紅皂白,抓到當事人狂追猛問,倒是要管管媒體採訪的分寸拿捏。 看到胡市長的遭遇,敝人全家也相當難過,持續為他起禱中.....那麼好的夫婦及全家福竟發生這樣的事...當然肇事的那位駕駛,當時若思考一下別那樣急超車,也不會造成今日的悲劇!唉....難過中.....看到各界前來致意,可見夫婦為人和善待人誠懇!的確感動.....當然諸位自身安全也需多加注意才是!再次為夫人祈禱祝福!早日康復...... 我想這問題真很簡單,只是守法與執法的問題,但誰認真過?
要大家都落實守法觀念,有錯就重罰,就算開放小綿羊上公路也不會出車禍!
執法者也不能三分鐘熱度,每次新法上路,三天就等同失效,沒人當一回事!
(路肩本來就不許行駛,更不應該在擁塞時開放)貫例一開,連執勤者都懶的管,
舉例來說:山區等視線不良處,規定要開車鐙,誰尊守過?
公路隧道也要開車燈,連警車都違規,用路人當然有樣學樣:xd:
[ 本帖最後由 byronliao 於 2006-11-20 21:54 編輯 ] 最納悶的就是!!為何他會擦撞到護欄??從新聞的模擬動畫可以看出來!!大家有想到這個問題嗎??他從路肩超車...雖然已是違法,但是為何會擦撞到護欄??再來撞到胡市長的座車呢??這是怎麼一回事?好怪~~~就是想不透!?:d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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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繫安全帶,最快明年五月開罰2006/11/20 21:0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中午快馬加鞭完成「小型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後座需應繫安全帶」的修法一讀,交通部晚間表示:如果本會順利完成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五月份可以實施。(彭群弼報導)
交通部表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一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小型車後座乘客也必須使用安全帶,如果順利年底前完成三讀,總統公告實施,如果再加上宣導及相關子法,裁罰系統的修正,初步預估:明年五月可以施行。
交通部長蔡堆晚間表示:會立即投入相關子法的配套準備,並且立即開始宣導,讓一般民眾可以習慣這項作法,主要目的不是取締或罰款,而是希望建立正確的習慣主要不是處罰,而是養成後座使用安全帶。
蔡堆還特別透露:行政院長蘇貞昌曾經發生車禍意外,當時雖然在後座,因為使用了安全帶所以毫髮無傷,因次,每位部會首長都知道,跟蘇院長出門巡視,搭車無論坐在哪個座位,都一定要綁好安全帶,因此漸漸也養成:上車綁好安全帶的習慣。蔡堆說:只要上高速公路,他都會綁安全帶。
在立委的要求下,交通部也將修訂相關的裁罰標準,未來後座乘客,將依照未繫安全帶的人數,給予不同的罰金,以便符合比例原則但上限不超過新台幣六千元。為了裁罰的執行、將來收罰單的對象是駕駛,並非後座乘客。明年五月起,開車上高速公路,駕駛要記得提醒後座乘客,必須綁好安全帶,才能上路。
交通部表示:交通事故中,乘客如果被拋出車外,死亡率是停留在車內的25倍!使用後座安全帶之後,可以將乘客固定在座位上,並有效分散撞擊的力道。因此後座安全帶的確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新聞出處: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bcc//SIG=10n28ai03/*http://www.bc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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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中市胡市長車禍,這次立法院真是有效率,不知道這該歡喜、還是擔憂,
倉促的法案,後遺症有多少?
營業用小客車是不是又有排外條款?
[ 本帖最後由 byronliao 於 2006-11-21 00:4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