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憲兵六大勤務
警備治安戰地勤務
軍司法警察勤務
軍紀糾察
一般警衛
特種警衛 好特別的主題.......
原來灌水是這麼一回事阿:ad: 特種警衛
以前偶們是用特別警衛這個名稱
其代為號42011 Originally posted by MP269C570T at 2005-6-7 12:40 AM:
警備治安
戰地勤務
軍司法警察勤務
軍紀糾察
一般警衛
特種警衛
可以再深入些嗎? 讓站內友軍人士增廣見聞:D 小弟就個人所知道的部分做說明,不足之處或是有錯之處還需要各位學長有火力掩護我∼
1.警備治安:
包含大台北地區的衛戌作戰、群眾事件防處 (就是鎮暴,不過解嚴後以警方為第一線,如果警方撐不住的話,可依照憲警支援協定call憲兵鎮暴部隊支援) 等,都是憲兵負責的,這方面要請待過憲兵隊或是衛戌區的學長補充。
2.戰地勤務:
顧名思義,就是在戰時宣佈戒嚴實施軍管後,接手維護治安的大小事情。包含肅清敵牒、哄抬物價、趁火打劫者等,抓到都是毒打一頓。平時是警方的權力較大,戰時剛好顛倒,這方面要請在金門前線服役的MORRIES超版補充。
3.軍司法警察勤務:
依據陸海空軍刑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憲兵為軍法警察與司法警察身分,可在軍事檢察官與檢察官的指揮之下,偵辦軍人與民人違法犯紀情事。並可向法院申請搜索票與拘票,搜索及逮捕嫌疑人及其住居。
因此各大憲兵隊,也是可以接受民人報案的唷,只是一般人沒是不會去憲兵隊報案,都嘛去警察局。而憲兵偵辦民人犯罪,大多已偵辦槍毒、走私、擄人勒索等重大刑案為主,雞毛蒜皮之事,較少去參與。這方面由待過憲調組與軍司法小組的學長補充。
4.軍紀糾察:
不管是地區憲兵或是軍中憲兵都要負責的勤務,負責糾舉三軍違紀,軍人違紀與軍車違規等都是本勤務之範圍。
而軍紀維護有五手法:
示意:
以動作明示違紀弟兄自行整肅遺容,通常是小毛病,例如沒戴小帽啦、扣子未扣等等。
明告:
通常是針對友軍上官的口頭警告,講白一點就是請你更正,不然是上官也照樣登記。
??:
忘記這是幹啥了?
登記放行:
沒法立即更正的違紀缺失,例如皮鞋未擦、低階高掛等,登記完之後就可以放行。如果是被本單位的憲兵登記到,違紀會由憲兵連送到師部去,師長在工檢會時狗幹營長旅長,通常是軍紀操或是禁足居多,這種也稱為營內違紀。
如果被外單位的憲兵登記到,違紀會由憲兵隊匯整送到陸總部,陸總部再發到軍團,軍團在發到師部,而這稱為營外的違紀,會作為全軍團的軍紀評比依據之一。所以師長會黑掉,旅長營長更別說了,被記的人準備關禁閉吧。
帶隊處理:沒法立即更正的嚴重缺失,例如惡言相向、酒醉等,就押上警備車帶回憲兵隊或憲兵連處理,違紀登記好之後,通知該單位的主官或主管來帶人,並且會簽署責付書,表示人你帶走了,有問題的話隨傳隨到,人烙跑了就找連長要人。
5.一般警衛:
除了特種警衛勤務外,全都是一般警衛,憲兵有分為一般警衛勤務部隊(如軍中憲兵)、特種警衛勤務部隊(如官邸連)和基訓部隊(好像第三種是基訓部隊吧?)。簡單說來,憲兵就是國防部的保六、保二、保三總隊,舉凡重要軍政官署、油電廠庫、重要軍事機關、電台等單位,都會由憲兵把守。並依據憲兵勤務令,必要時可著便裝執勤。
6.特種警衛:
就是保護總統、副總統啦。依照貼身的程度與重要性,分為內衛區、中衛區、外衛區及道路警衛段等等。而越內圍的貼身保鑣,訓練最嚴格,身家最清白,思想最忠貞。並且依照老闆的喜好,軍警特的比例不一。例如以前李磨西喜歡條子,現在的陳官田喜歡憲兵。 哇~學長介紹的不錯喔:)ys: Originally posted by 1191111 at 2005-6-7 07:04 AM:
特種警衛
以前偶們是用特別警衛這個名稱
其代為號42011
42011 如果是一般憲兵上兵退伍的,正好是此代號。 Originally posted by andre at 2005-6-7 03:37 PM:
42011 如果是一般憲兵上兵退伍的,正好是此代號。
偶是根據這祇公文及退伍令裡軍職專長︰42011,才知道的,上兵退伍沒錯,並核定為憲兵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乙祇。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616&fpage=5 到小弟這個時候,憲兵的軍職專長代號不知是啥?小弟只記得憲兵士官的是3F114,如果是連士官督導長的話,軍職專長代號又不一樣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MP269C570T at 6-13-2005 01:34:
到小弟這個時候,憲兵的軍職專長代號不知是啥?小弟只記得憲兵士官的是3F114,如果是連士官督導長的話,軍職專長代號又不一樣了。
每位憲兵弟兄的退伍令上頭都會有寫上軍職專長代號的啊 http://i4.photobucket.com/albums/y124/Morries/Icons/155.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