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教授涉假發票 詐44萬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tw-news.php?nt_seq_id=1436844【本報綜合報導】據報導,多名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研究生向「蘋果日報」爆料,指控該系所教授曹士林2004年起即多次持假發票詐領國科會、教育部研究計劃費,再移做購買光功率測量器等私人儀器。
據爆料者提供的55張發票及錄音等證據,曹至少已詐領44萬4143元,爆料者更指詐領金額應達140多萬元,挪用購買私用儀器達21項。
教部表示將徹查,若屬實將撤職並追回款項。律師王啟安表示,若投訴屬實,曹已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據蘋果日報指出,曹士林畢業於台大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專長光電工程、物理,2005年曾獲台師大「資深優良教師」表揚;他在校評價兩極,同所助理教授楊謝樂說曹平易近人,但其學生則說曹經常做一些表面功夫的事。
曹士林本人現於德國演講,對爆料指控先強調自己沒違法,但「蘋果」越洋告知握有他指使學生購買假發票的錄音等證據後,隨即希望能大事化小,「否則後面衍生的事會很麻煩。」
據查曹士林自2004年起共有三項國科會、一項教育部研究計劃被核准,補助費分別為181萬元、63萬元。爆料者說,曹以上述計劃進行五鬼搬運。曹要求假發票須開焊針耗材等名目,單張金額須一萬元以下,以規避耗材發票超過一萬元須附估價單的「採購法」規範。
曹要求其指導的14名光電所研究生,須當其國科會計劃研究助理「人頭」,每個月由國科會撥款到曹私人帳戶。
曹士林則對「蘋果日報」解釋,這是為把錢集中,但會依研究生表現發兩千至1萬2000元研究費用。不過國科會工程處表示,曹此舉已違反研究計劃補助規定。
一名儀器商受訪時坦承曾應曹士林的研究生要求,多次開立假耗材發票。台師大會計室第一組組長柯淑絢表示,教授只要拿得出發票,就會依發票金額撥款,沒多餘人力查核。教育部顧問室專委劉文惠則表示,將會徹查,若曹涉不法,不僅恐被撤職,相關款項也將追回。
台師大光電所所長洪姮娥表示,過去從未聽聞這些事,但說她曾建議曹士林不要什麼事都要學生做,因為看得出其所發表的論文深度、水準很低。台師大校長郭義雄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受到任何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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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其實跟憲兵沒啥關係,但跟法律有些關係,而看到此新聞又令俺想起菸酒生時期的一些事。
俺菸酒生生涯所遇到的每一位指導教授(包含掛名的,實質上的,資深的,菜的),全幹過上面紅色字所描述的事。沒錯,俺是說「俺所遇到過的每一位」。
俺只能說,那是遊走於死板法規灰色地帶的作法,真要認真抓的話,俺猜恐怕全國八成以上理工科系教授都過不了關。
唉!
是什麼樣的教育,是什麼樣窒礙難行的規定,使得大部分的受高等教育的教授菁英們甘冒品德上的瑕疵風險,這麼地視遊走於法規灰色地帶為常態?
[ 本帖最後由 sbwu 於 2006-10-30 14:19 編輯 ] sbwu 學長的說法保守了些
除了理工科系之外.其實應該說是百家爭鳴吧
每個科系都有類似這樣的事情.這已經是學術界公開的秘密了吧
之前國科會的網站可以去查看哪個老師主持啥研究計畫
時間多久.經費多少..
幾年前..被某地下電台踢爆之後.
已經無法查詢這類資料了.
研究工作是辛苦的!?
政府對於學術研究並未給予合理與必要的獎勵,國科會的相關補助,只是補助研究的相關支出,並未給予研究者必要報酬;因此,以『耗材』,以研究生『人頭』報銷經費,是學術界公開的秘密。教授以耗材單據報銷經費,以此採購『私房』儀器,從某個角度來說,算是『不錯的』。個人不贊成『假發票』報銷,但是,期盼有那麼的一天,學術研究者可以得到他們所『應得』的『合理』獎勵與報酬,而不需要以見不了光的方式為之。 原帖由 sbwu 於 2006-10-30 14:12 發表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tw-news.php?nt_seq_id=1436844
【本報綜合報導】據報導,多名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研究生向「蘋果日報」爆料,指控該系所教授曹士林2004年起即多次持假發票詐領國科會、 ...
只要是有唸到研究所
這類東西多少都會碰到
聽朋友說
那些教授都到處去包工程回來
丟給研究生做
研究生為了要pass
只好忍辱偷生
至於錢呢
大部分進了教授口袋
當然也會給研究生一些
當作零用金 原帖由 reashen 於 2006/10/30 15:56 發表
只要是有唸到研究所
這類東西多少都會碰到
聽朋友說
那些教授都到處去包工程回來
丟給研究生做
研究生為了要pass
只好忍辱偷生
至於錢呢
大部分進了教授口袋
當然也會給研究生一些
當作零用金
也許俺算幸運,就俺經歷過的教授來講,該給學生的薪水都有照起工給。
只是,似乎都以「錢又沒進教授我私人的口袋,所以應該不違規吧!」為低道德標準,而非以「公款法用」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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